食物平安办理员轨制(上墙) 1 / 2 食物平安办理员轨制 一、单元代表人(担任人)为食物平安第一义务人,食物平安办理员由专(兼)职人员担任,协帮代表人(担任人)担任本单元的食物平安办理工做。 二、制定食物平安办理轨制和岗亭义务轨制,指点食物从业人员履行岗亭职责,并对施行环境进行督促、查抄。 三、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查抄,成立健康查抄档案,督促患有有碍食物平安疾病的人员调离间接接触入口食物工做岗亭。 四、组织从业人员加入食物平安律例和岗亭操做技术培训,成立培训档案。 五、查抄食物加工过程的卫生情况、操做规范的施行环境,每日有查抄记实;对查抄中发觉的不合适要求的行为及时并提出处置看法。 六、对食物及食物原料、食物添加剂的采购验收工做、成品的留样工做进行办理。 七、成立食物平安办理档案,保留各类查抄记实。接管和共同食物平安监视办理部分对本单元的食物平安进行监视查抄, 九、对发生的食物平安变乱按呼应急预案采纳办法,并及时。